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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第二十七章

“他现在正是心性不定的时候……”李寻欢皱眉,无奈道,“诗音都快把他宠到天上去了,我那妹夫又是个对她俯首帖耳的,自然是她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再不严加管教,哪里对得起林家二老。”

“行了行了!”左轻侯说道,“你就别埋怨你那妹夫了,能把小云送到你这里,说明他还是有点头脑的,而且他这用情至深的毛病,你敢说你看着不欢喜”

“当然是欢喜的……”李寻欢顿了顿,“毕竟诗音也算我看着长大的啊……”

当年林家二老逝世,留下林诗音一个孤女托付给李老爷子,林夫人乃是李老爷子嫡亲的姐姐,照辈分算,林诗音合该喊他一声舅舅。

李老爷子本来是打算做主为她和自己的两个儿子之一定下婚事,好叫她后半生也有个保障,不过这长子早早有过指腹为婚的未婚妻,次子又是高僧亲口判下的不宜过早订亲,加之林家尚留了万贯家财,打秋风的远房亲戚怎么会愿意眼看着肥水流了外人田,几番闹腾李老爷子只得悻悻作罢,转而立下字据,将李园做主给了林诗音当嫁妆,自己一家搬去了离此不远的李家老宅,又将林家家产当众尽数清点封箱,等到林诗音出嫁之时为她凑足了十里红妆。

为了姐姐的女儿,李老爷子也算得上是仁至义尽了。

至于差点和林诗音订了婚的李寻欢……少年意气最是争强好胜,若不是李家老宅就在桃花堡边上,走路也要不了多久,若不是当年花满庭同他旗鼓相当日日在他面前寻衅,说不得这日日红袖添香的日子还真能让他生出几分暧昧的心思。

然而事实就是,李寻欢在江南的时候几乎天天跑出去和花满庭折腾,像个斗鸡一样各种攀比文章,恨不得就住在书房里把那一本本圣贤书给吃进去,况且男女七岁不同席,他对林诗音仅有的印象也就是个瘦瘦小小的丫头片子,当个妹妹宠着就是,等入京赶考之后,那就是好几年才能见上一面,直到家里一封信送到才恍然那个哭哭啼啼的小姑娘都到了嫁人的年纪了。

林诗音就更不用说了,没有那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日子,刚住进李家又沉浸在丧父丧母的悲痛无依之中,她连李寻欢的脸还没记住那个小哥哥就进京赶考去了,比起李寻欢,她倒是更依赖收留了她的李老爷子,当真把他当做父亲一般恭顺侍奉,出嫁那天握着他的手哭得快昏过去。

她嫁的龙啸云是个江湖人士,孑然一身浪迹天涯,一身功夫勉强排的上一流末尾,救了马车翻在路边的林诗音,一见倾心之下竟是大着胆子上门求了亲,李老爷子本是看不上这样的莽汉,他给这个侄女挑中的无不是簪缨世族世家子弟,不说像他两个儿子一样至少也是相貌俊秀饱读诗书,和那龙啸云是南辕北辙风牛马不相及。

怎奈何龙啸云就一个倔字,一次不成就两次,两次不成就三次。

他说此生只此一人,不纳二色,他说自己愿意读书从商,不再涉足江湖,他说得动听,李老爷子没动心,林诗音在屏风后头听得却动了心。

她从来都是极聪慧的女子,很清楚自己的身份看起来不低,真正的世族愿意娶她的却少,更多的都是为了她的嫁妆财产,何况世族少不了三妻四妾勾心斗角,终日困于后院的日子非她所求。

易得无价宝,难得有情郎,这人既是敢于这么说……林诗音扭扭帕子,心下有了盘算。

再后来,林家小姐带着十里红妆嫁了个名不见经传的江湖人,新郎骑在马上,笑得见牙不见眼,别人叹息这小子当真是走了狗屎运,只林诗音才知道自己冒险做下的决定有多明智,天底下能得几人对你深情如许数年不变,心甘情愿荒废了苦练的武艺行商读书,对着满船花娘面不改色地跑回家只为了给她带一小盒黄豆酥。

李老爷子吹胡子瞪眼了一阵子,等到这侄孙都落了地,也就借坡下驴缓和了关系。

就连年节之日,也都叫李寻欢带着龙小云四下走动,提前积攒下人脉关系。

而此时,龙小云正趴在屋前檐廊之上,好奇地看着眼前烧火的男人。

他一路追着几只雀鸟,跑啊跑跑迷了路,晕晕乎乎不知怎么的就走进了这间院子。

院子里栽着梅树,开得正好,梅花落在雪上,根本分不清哪里是雪哪里是梅,龙小云扒在院门上看了好一会,摇头晃脑似模似样背了首新学的诗,“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

背完他自己都忍不住嘿嘿笑了几声,就听见几下击掌的声音,他踮着脚尖看了半天,才透过梅花的枝桠看见檐廊下坐着个人,裹一身素白斗篷,对着燃着正旺的火盆烤火,身边放着一个素白酒盅,斜插着一枝梅花。

对梅赏雪,最是风雅不过,龙小云曾经被李寻欢拎着压在院里,一边看雪一边听他讲人理,也算终日苦读中难得的娱乐,看到这个场景,他不禁欢欣雀跃,费力地跨过院门,迈着小短腿跑过去,跑得有些急了扑通一声摔在地上,只听得耳边低沉的笑声,像是前些日子随着母亲礼佛时听见的钟鼓,极是好听。

他爬起身,晃晃脑袋,两个小角本就跑得微散,一晃更是不成样子,顶着一脑袋乱毛跑到檐廊边,檐廊为了赏雪建得高,他又矮小,努力踮着脚仰头去看那人,不禁有些讶异地瞪大眼睛。

这人,生得可真好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