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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4

简居宁平均每一个月和他父亲简总吃一次饭。

饭桌上,继母苏女士殷勤地为他布菜,殷勤地有些过了头。家里虽然有厨子,但这满桌的菜都是苏女士亲自下厨的。苏女士是“要想征服男人的心必须征服男人的胃”的坚定贯彻者。

苏女士是江南人士,最拿手的就是淮扬菜。

简居宁曾经看过一个广告,大意是“妈妈做的饭是最好吃的饭。”他认为这完全是一个谬论,即使有情感加成,他也并不觉得他妈做的饭比继母做得好。母亲只给他煎过一次蛋,那天的煎蛋还是糊的,他忍着恶心就着自己烤的面包吃完了那只蛋,饭桌上同他一起吃饭的还有母亲的男朋友,一个鼻子很大的法国人。

简居宁七岁时,父母离婚,理由是性格不合。后来简居宁发现他俩岂止是性格不合,这俩人当初能结婚绝对能算得上是一个奇迹。他俩能在一起,只能说明荷尔蒙的力量实在强大。

他的父亲是一个典型的实用主义者,认为财富是一个人能力的象征;而他的母亲,则坚持信奉“资本来到世界上,每一个毛孔都带着血和肮脏的东西”。尽管简母对财富的看法如此偏激,并不妨碍她离婚时管前夫要高额的赡养费。

相对于简居宁的母亲,他的继母和父亲性格更合一些,起码表面上是这样。

简居宁感激了继母的好意,并及时地对她的大煮干丝进行了称道。

这是苏女士在行使和彰显自己作为女主人的权利,简居宁认为自己不该阻止她。

倒是简总先发了话,“不用管他,让他自己来,又不是外人。”

相对苏启铭,简居宁更像这个家的外来者,不过他对此并不在意。

苏启铭随母姓,九岁时随母亲来到这个家,此后一直住在这里。倒是简居宁幼时随祖父生活,十二岁又去了英国,每年只回两次家。

晚饭结束后,简总把简居宁叫到书房,跟他谈心。书房正中挂着一副山水,笔触有些稚嫩,是简居宁十岁时画的。

简老爷子从雪茄盒拿出一只雪茄,在鼻子前嗅了嗅,“你要不要来一只”

这是父子俩为数不多的温馨时刻。

“听你苏阿姨说,你和索家那丫头走得很近。”

“不过是朋友而已。”

“你也不小了,也该安定下来了。”

话间,简总和儿子提了一嘴接班的事情,简居宁并没接他的话茬儿。

简总无论是长相还是气势都颇有上位者的尊严,但面对自己的儿子却失了效。

“今晚住一晚吧,我让人给你换了床单。”

简居宁从书房出来,正碰上苏启铭,“好久不见,要不要打一局球”

简总是乒乓球爱好者,苏启铭为了讨好自己的继父十岁起开始学乒乓球,在业余乒乓球比赛里拿过冠军。

苏启铭后来才知道,简总之所以喜欢上打乒乓球,完全是为了在自己亲儿子面前扳回一局。

“改天吧。”